第四十四章 擒贼先擒王 (第2/3页)
叫人把这个小美人儿拖出去埋了吧。”
两人离去之后没过多大一会儿,就进来两个呆头呆脑的小兵,他们一左一右,拖着死去的月英姑娘已渐渐僵硬的两条玉臂,将一动不动的她拖出了房门。
在她的身后脚下,留下了绵长深刻的两道弯弯曲曲的血痕。
对于这位月英姑娘,后世曾有人口占一绝赞之曰:
男儿风骨女儿身。
血溅红烛宣爱恨。
出师未捷身先死。
常使英雄泪沾襟!
我与那位秦铭将军性格很合得来。
我们二人脾气秉性相近,相处愉快,十分投缘,甚至彼此间都有一种相见恨晚之感。
我匪性十足,大大咧咧。他生性乐观,不拘小节。我俩在最短的时间内,已经超越了上下级的关系,可以毫无顾忌的随便开玩笑了。
当然,我与那位方大哥也是很投缘的。
但是他曾经当众踢过我的屁股,偶尔还会以长者的口吻臭骂我几句,让我心里有些许小小的不爽。
好在我这人从小挨打、受骂惯了,从来也不记仇。
现在,我与秦铭将军这位大哥,拥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和任务:迅速前插,想方设法将这些蛮夷匪寇拦腰斩断,阻止他们溜之大吉的同时,尽全力将其就地歼灭,一个不留!
如今敌我双方之间好似掉了个儿:我们成了一群饿狼,双眼通红的追杀着对方。而他们反倒成了一群绵羊,只顾着仓皇逃命。
其实他们比一群绵羊凶残厉害多了!你什么时候见过一群绵羊举着刀枪跑路的?
战略上轻视敌人,战术上重视敌人,这才是兵家制胜的法宝。
我义父,南宫大将军那个小老头,我是真不清楚那脑子里是怎么想的。
难道是想试试秦铭将军这位好大哥的成色?还是想试探一下这把善于防守的钢刀是否同样善于进攻?
反正他大手一挥,拨给了秦将军近两万人马。这可真有点用人不疑的做派!加上秦大哥手底下原先守城的兵将,全都听凭他一人调度指挥。并且让我来给他打下手。
按道理来说,以我的军阶,给秦铭将军打下手都不配。但这也算抬举我吧。反正秦大哥与我相谈甚欢、相处融洽,也没人计较那些细枝末节。
这位秦大哥虽然表面看上去马马虎虎,出发之前,他却已经暗中将我与南宫大将军的关系摸得一清二楚,知道我是南宫大将军的义子,本人因阵前当众斩杀敌军主帅,刚升任骑兵统领不久。
仅仅从这一点也能看出,这位秦大哥粗中有细,深藏不露。
而且我俩在一起,脾气相近、臭味相投只是一方面。
他不但没有过分小看我,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。恰恰相反,军中有个大事小情都很客气的拉我一起商量。
我本来就是个大头兵刚升上来的芝麻绿豆小军官,懂个屁呀!
但是我也算长了个心眼,始终谨记义父大人的教诲:多听少说,别不懂装懂,胡说八道,信口雌黄。
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心里清楚:这位秦铭将军对事情该如何处理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,所谓找我商量,不过是客气一下而已。
或者,他也是有心想试探我一下?
看我有没有可能完全是一个只会使用蛮力硬拼,从来不长脑子,彻头彻尾的傻蛋、缺心眼儿?我应该不属于那一类人吧?
“小老弟,南宫大将军敢将这么多人马交给我们,首先是对咱俩的信任!但接下来这仗具体该怎么打,他只是交代了个大致的方向。从哪里下手,怎么个打法,哥哥我还想听听你的意见。“
对面的秦大哥难得摆出一副严肃认真的面孔,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我说道。
我咧嘴一笑,回答:"大哥您就别和我客气了。论年龄,您是老大哥。论军级、资历经验,我差了您那可不只是一星半点儿。而且你久居孟州府城,对这一区域的地理环境比我熟悉多了,自然是您说了算!
如果您非要逼着我信口开河,那我也斗胆说说自己的想法。擒贼先擒王!当下我们手中的人马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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