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1章:鱼龙混杂 (第3/3页)
上的东西。
“怎么我就最好了?叫‘北门河北风’?这太显得不伦不类了!”北风㧟㧟头,掉下一层头皮屑。
“不是!就是当年报纸上那个!杀了单无霸之后,石师长女儿写的报导,你忘了?当时都传疯了!”
“叫北门什么枪,是吗?”北风有印象,但记忆是残破的。
“对!北门老枪!我想起来了,就这个好!”黄兴忠一高兴,高孝奎倒霉了,他坐黄兴忠旁边,黄兴忠一高兴,一个拳头捶在他大腿上。
“哎哟哟……”痛得高孝奎龇牙咧嘴,“哎哟,我的腿嘞!”
“腿累了,你就让它歇着!”黄天河拾趣成逗。
“哈哈哈……”众人笑得前仰后合。
史春铃捂着脸,跌跌撞撞跑出来,她被钱其铁打懵了,左右开弓,能打她二十下,她也把他撕咬得体无肤,女人撒起泼来,那可不了得,自从他当上这个侦揖队长以来,就越发不回家了,以前是隔三差五,还要找个理由解释一番,现在是隔五差三,问急了,就直接说:老子的事不要你管!他以前和香川幽兰那点事,也就算了,日本人寂寞的时候,才会找钱消遣,至于有没有那种事,她不敢说,更不敢问,现在钱居然背着她,在城东养个外室,在那里逗留的时间,比她都长,夜不归宿,成了常态化,她老了,青春消磨差不多了,一脸褶子不说,还长了斑,那曾经如霞傲人的青春,想想黄兴忠、沈十一,她真想举起耳光扇死自己:不肯嫁春风,却被秋风误!想想真是活该!命运兜兜转转,却把她送进无奈里,青春抓不来,生了一堆和她如此疏离的孽障,做人如此失败,还有脸哭?她委屈在哪儿?浑浑噩噩,她成了一枚弃子,她咬咬嘴唇,肠子早已经青了,她差点儿撞在一个人身上,披头散发,沈十一并没有把她认出来。
她却从秋风吹散的长发中,看出是沈十一,她曾经是骄傲的公主,你一巴掌将自己打进幸福里,而她却坠入地狱里,斗转星移,一切都偏离当初的轨迹,她咬下嘴唇,血流如喷,止不住,就任由其恣肆汪洋,滴在地上,象火鸡长出的种子,圆圆殷红。
这是谁?沈十一回一下头,史春铃?是她!就是她让九姐过了三年多寄人篱下的生活,也正是这三年刻骨铭心的体验,让九姐坚定追着自己的幸福跑,尘埃可以扶摇直上,但终究要落定,爱新觉罗家族还在,存续二百多年的王朝哪儿去了?从努尔哈赤叱咤风云起兵起,到三岁溥仪登基,最后被赶出紫禁城,是否泰来否极?更何况人乎?他笑了,笑得浅,心存得深。
史春铃看见那笑,虽是短短一瞬,但千般内容都渲染到位。由他想到沈九,那个干枯如棒的女人,幸福了,有丈夫疼,有女儿们爱,天伦之乐,她可以干瘦,更可以黧黑,但她找对了人,不富足,却享受平凡人的幸福,小木匠还是那样:背着他的工具混迹于西凉,终日为衣食所累,为名声所困,但他快乐,幸福指数不高,但抓得着看得见,她好高骛远,到头来,什么也没留下,怪得了谁?
钱其铁直接了当告诉她:如果再管他的闲事,就休了她!锦衣玉食的生活并不能让人幸福,她突然怀念起黄花甸子来,那里一切涛声依旧,甚至是模样都没有变,砖缝中的巴根草还是那么溜须倒长,白生生的根,被雨水洗得煞白,秋天初来,长了半个夏天的紫茎茶豆,是否开出一串串紫色的或白色花朵,秋花秋实,铺满墙爬满树,钟状花萼,青色茶豆伟岸如男人,粉紫茶豆娇小可人象女人,那陌生且疏离的家,只有她的母亲身单影只生活那里,她去一次伤感一次,娘家岁月对她现在是一种折磨,黄家大院就在她家前面,她没有进去过,心却无数次掉进去,人语繁杂甚至是酒香都诱惑过她,她曾经多次跑到那道代表着传奇的大墙下,闻着酒香,她哭过,垂手可得的东西,让她象土坷垃一样丢弃,是黄鹤松的死阻碍了她?她摇摇头,史响铃劝过她:后悔的药没地方买!可她不听劝!城市光怪陆离的生活,让她着迷,钱其铁能日进斗金的说法始于史健久,正是父亲的点拨误导,她对于钱这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,她信了,嫁了,结果成这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