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 鲜花 (第2/3页)
斯凯奇问道:
“说,你看了这视频多少遍?”
“无数遍~嘿嘿。”
“是不是就从我给你唱歌了,开始喜欢我的?”
“嘻嘻,比那还早。从一出生就开始喜欢你啦!”
“……你挺变态啊,我刚出生那会儿,你都上小学了吧?”
“啊!!我咬死你!!!!”
屏幕上,尼古拉斯凯奇看着那俩千娇百媚的黑珍珠,正在纠结自己会不会得艾滋病。
但路遥就没这些顾虑了。
很快,刚才还要咬人的胡璃眼神就变得朦胧了起来。
俩人开始跳起了贴贴舞。
无声的音乐里,歌声响彻。
……
“爸,胡璃好像谈男朋友了。”
客厅里,勉强算是调好时差的隋薇看着父亲忽然来了这么一句。
沙发上正看电视的中年人一愣:
“嗯?怎么回事?”
看着父亲来了兴趣,隋薇耸耸肩:
“不知道,猜的。今天我们不是一起吃饭么,我、胡璃、初姐、还有小晨,还有小晨的一个同学一起吃的。”
“……胡璃说漏嘴了?说她谈男朋友了?”
“那倒没有。就是……可能是我的直觉吧,我总觉得她和小晨那个同学不是一般的亲。我认识她这么久,就没见她对谁说过:诶,这个菜好吃,你尝尝……反正挺关心小晨那个同学的。而且下午逛街的时候,她还往卖男士衣服的店里走了走,挺奇怪的……”
“唔……”
中年人彻底来了兴趣。
“具体说说。”
……
周六上午,胡璃就拉着男友去琴行看吉他。
不过路遥到底阻止了她买徐公子同款的行为,而是挑了挑,挑了把吉普森旗下入门级品牌易普锋的吉他。
才两千多。
胡璃有些无语,当着琴行老板的面尽显财大气粗:
“两千多的吉他能弹出来什么啊?你就拿这个呗……”
路遥翻了个白眼。
心说二十多万的吉他我拿手里当爹供起来?
更何况,易普锋这琴也不错。
他家那把电吉他确实挺老了,来个新的正合适。
于是,胡璃家这两天倒热闹了起来,时不时的就有吉他声响起。
按照她的说法:
“吉他就酒,越喝越有。”
路遥只要弹,她能坐在旁边用迷恋而沉醉的眼神看上一整天。
然后在周日这天,偷摸的出去了一上午,回来的时候就带了把木吉他回来。
品牌还是吉普森的,可路遥问她多少钱,这姐姐就让他明白了什么叫“打死我也不说”。
反正给你买的,你弹就是了。
问那么多干嘛?
……
周一中午,魏芊芊已经拿到了一间小练习室的使用权。
还别说……学生会就这点厉害。
想在学校干点啥,别人得主动和他们申请,而他们压根不需要申请……就挺厉害的。
吃完饭的路遥和徐公子扛着吉他到的时候,里面已经有人在了。
一个带着黑框眼镜,看着还挺斯文的哥们正坐在架子鼓前。
不用问,肯定是赵航了。
“赵航?”
“对,你们好啊。”
这哥们笑着打了个招呼。
“嗯,我是路遥,他是徐若晨。”
“我知道,认识你俩。哈哈~”
两天的交流,大家倒也不生分。
而徐公子在打完招呼后,就检查了一下……还别说,不仅有基础器材,连效果器都有。
他拿出了吉他,对赵航问道:
“你打鼓多少年了?”
“挺多年了,从小学时候报了个兴趣班开始,一直到现在呢。你呢?”
“我是初中。”
“哦哦,路遥呢?”
“我也是小学开始。”
他正插线的功夫,练习室的门再次被推开,穿着个皮夹克的魏芊芊走了进来:
“诶,酷不酷?”
路遥看着如同朋克少女一般的班长,无语的翻了个白眼。
这反差……确实太大了。
别说“曾经”,就说他高中三年有限的印象里,每次班长去表演,都是一身礼裙,肤白貌美的坐在钢琴前优雅的弹奏着黑白键。
可你在瞅瞅现在,整个一叛逆精神小妹。
很摇滚。
但反差过大。
反倒是徐若晨,笑着竖起了大拇指:
“酷毙了。”
“嘿嘿。rua啃肉!贝比!!!”
“……”
“……”
别说路遥了,连赵航都有些无语。
不过,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,魏芊芊来到了键盘前,单手一通乱按,如同流水一般的旋律就响了起来。
很快,张丽娜也到了。
她敲门的时候还怯怯的,真要说起来,反倒不像是个大学生,更像高中一些。
甚至连发型和穿着打扮都如此。
打起招呼来也是怯怯的。
一点都看不出来这姑娘能担当乐队灵魂的模样。
俩人都是魏芊芊在学校论坛上发帖“招募”的。
而乐队人到齐后,作为发起人的魏芊芊便说道:
“咱们先来简单练练,看下大家的水平,咋样?”
大家自然没意见。
见状,魏芊芊对着键盘试了几个音后,说道:
“那就《加州旅馆》吧,1977年的版本,你们听过么?”
“……”
徐若晨嘴角一抽,下意识来了句:
“《加州旅馆》叫简单练练?”
路遥则见怪不怪:
“你是不知道咱们班长钢琴到底有多强……你来那版本的木吉他?”
他后面的话是对魏芊芊说的。
键盘自然能模拟出吉他的声音。
而魏芊芊也答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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