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4章 爱到不爱 (第3/3页)
“不,明明是文景兰,是她变了。”
苏云天迷恋着文景兰的那张脸。
初见她时,她像是繁华世间,最纯粹的那一朵白色芙蓉。
喜欢她的人有很多。
有明着追的,有暗着撩的。
还有将她当做高岭之花,默默远观的。
光他知道的,就不下十个人。
当初追她,好像是凭借着一股劲儿。
他不相信,这个世界上,还有他拿不下的女人。
到了后面,她笑得生动,美得心醉,拍戏时认真而热烈,归于生活时,却又文静而恬淡。
越是了解她,他就越是沉迷。
他是真的爱惨了她。
所以,在最爱她的那一年,他将苏氏更名为云景集团,又以他手中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,作为聘礼,将她风风光光地娶进苏家,让她成为苏家的当家主母。
世人都知,他爱她至深,宠她入骨。
整个云城,没人敢给文景兰找不痛快。
她是所有豪门阔太最羡慕的人。
可渐渐地,他觉得无趣起来。
文景兰性格寡淡,口味单一,不能接受所有有新意的东西。
就连做爱,每次都是固定的姿势,让他完全提不起兴致。
她有严重的洁癖,眼里容不得沙子,也看不得脏东西。
她不能给他提供任何的情绪价值。
商场的灰暗,他不能跟她说。
从热烈到倦怠,好像只维系了几年。
偷香这种事儿,隐秘,刺激,令人上瘾。
有了第一次,就有第二次。
有了第二次,就会有未来的无数次。
他向她求婚的时候。
真的以为,他会爱着她一辈子。
可是现在……
就连苏云天自己也不知道,为什么明明被他深爱了那么多年的女人,他说不爱,就不爱了。
“不,这件事不能怪我,爸,文景兰她根本就没有那么爱我。”
对,就是这样。
因为她不够爱,所以,她不愿意为了他改变。
两个人生活在一起,一个喜欢猎奇新意,一个固步自封,只喜欢安逸和稳定。
他已经迁就了她那么多年。
她就不能改改自己古板的性子吗?
黄曼说的没错,文景兰,根本就不爱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