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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公中论

    昭公中论 (第2/3页)

与忧其不吊邪?

    《黍离》之诗曰:“悠悠苍天,此何人哉!”外有犬戎之相乘,而后伯服足以亡周。不然,宋劭之逆,唐玄之忍,父子喋血而无或夺之,何天之独甚周邪?

    十三

    《春秋》之纪陈乱也,其词详,详以悯陈,而莫悯乎陈侯溺之卒也。废偃师,溺志也;属招以立留,溺命也。招奉溺命,成溺志,然而溺终忧恚以自杀。

    呜呼!一往之夫,始之以一往之志,假手不可恃之奸人,志已露,命已移,虽欲止其燎原之势而不可得,则惟有忧恚以死而已矣。

    故夫天下无可恃之奸人,而尤不可恃者,奸之在兄弟姻娅间者也。乃君子处不令之周亲,岂必厚疑之而固绝之哉?其犹可养也,命之必正而导之顺也。

    故曰“中也养不中,才也养不才”,无弃焉无疑焉之谓也。其尤奸也,不可养也,有弗命,而命必正也。故曰“烝烝乂,不格奸”,勿使得有为之谓也。

    悲哉,溺之愚也!天下有与其兄弟谋杀其子,而能保兄弟之不相逼者乎?杀子之志已露于兄弟,则兄弟习我之忍而胡弗相师以忍?杀子之命直授之兄弟而不忌,则兄弟且忌我之忍而胡弗先我以忍?已使奸人窥我之忍,则彼灼然早知我之不可终事,而我犹恬然相倚以共谋其宗社,迷者日迷,猜者日猜,身不死,国不亡,其胡待焉!

    偃师杀,溺恚以死,留奔,过受戮,招乃逸罚于越,故莫悯乎陈侯溺之卒,其弱不可瘳,其祸不可弭也。

    十四

    称陈侯之弟,亲爱之词也。亲其所固亲,爱其所必爱,陈侯之于兄弟未有过焉。

    而嗣子杀,身恚死,国旋以亡,何也?非陈侯之不宜亲爱其弟,陈侯之不宜亲爱其奸也。

    以弟故爱之,虽奸而非保奸;以奸故爱之,虽弟而非友弟。天下有与其兄弟谋杀其子,而恬然不疑其忌我者乎?则天下有兄弟命我以杀其子,而可受命以无拒者乎?必拒而不拒,非奸人孰能任之?招自任,而陈侯推心焉。故曰:保奸非友弟也。

    是故命之杀人而不应者,其忠易见;命之杀人而力自任之者,其奸易见。惟庸人则不然,恒忠其所奸,而奸其所忠。志已不可戢,命已倒持,而后恚忿从之,自毙速矣!

    呜呼,不得有道之子臣而与属焉,不得辅仁之弟友而与交焉,必也与之谋非常之事而不遑,命之以非望之功而不居,志所欲为率与同为而不应,己所好而犹为发其短,己所恶而犹为称其善者乎!《易》曰:“或出或处,或默或语。”言其不相比也。用其道,则蛮髦自效;反其道,则兄弟为奸。招之恣行而无忌也,陈有骨鲠之宗臣,犹弗敢也。陈之无人也,溺之忠其奸而奸其忠巳久矣!

    十五

    有哲人之愚,有愚人之哲。愚人之哲,亦甚便矣。楚合陈、蔡、郑、许以围宋,鲁遽往会之;楚灭萧以逼宋,鲁遽往会之;楚因陈乱而灭陈,鲁遽往会之。儇捷之甚便,鲁数用之而无劳再计,所谓愚人之哲甚便者也。

    楚挟大欲以睨中国,疏不加怨,亲不加恩,视其力而已矣。力苟未足,即深怨如宋,而取平以旋师。力苟有余,陈、蔡日叩其廷而数墟其社。然则鲁高枕山东,而楚弗能以一矢相加,审矣。挟走权之心,乘趋时之捷足,无能自固以因之靡,故甚便者,愚人之哲,哲益愚也。

    楚虔无道以兴,其兴也倏焉,倏以兴,即其遽以熸者也。鲁则君执玉,大夫将贿。弃疾立而自戢,封陈、蔡以谢天下,谢天下非忘天下也。鲁则君无南辕,臣绝行李。故夫愚人之哲,亦岂其善走权而疾趋时也哉?震以一旦,歆以一旦。一旦之乍炎,魂褫神游而速去之也,亦如枹歇而鼓瘖。呜呼,处无道之天下,而欲为君子,其亦难矣!

    道之据,不如势之张。志之大,不如气之盛。里之强,不如表之荣。非夫善世而不伐,不见是而无闷者,恶能与浮沉之流俗相迎随而弗丧其守者乎?

    宁弃疾之寥寥也,勿宁虔之奔走天下也。愚人无所用其哲,而己乃全。《诗》云:“无然歆羡。”此之谓已。

    十六

    《春秋》书楚人杀陈夏征舒,许之讨贼之词也。书执公子招,诱蔡侯般,执世子有,不许之讨贼之词也。招杀世嫡,恚怒其君,而不去其公子;般弑君父而称侯,子称世子。不于其讨,目言其贼,贼非楚子之得讨矣。

    臣弑君,子弑父,凡民罔弗憝者,人之大伦存焉耳。而非我类者不入我伦,不入我伦,人伦之善败,非所治也。非伦者而治人之伦,人道息矣。故君子之恶虎豹蛇虺也,甚于夷狄;恶夷狄也,甚于乱贼。恶夷狄者,为其变而之禽兽也;恶乱贼者,为其变而之夷狄也。

    已变者甚于将变者;不待变而固然者,甚于变者。彼已固然,而犹责人之将变而类己,惛不知者,且许之以义名,要岂可以欺君子哉!非若楚庄之退安于伯,志讨贼而不有其国,必弗为之假借之词,君子之不可欺也。以此立教,不善变之臣,犹取讨贼之名,奉非类而戴之,而人道遂灭。夫乃知《春秋》之所忧患,远矣哉!

    十七

    楚人执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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