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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公上论

    襄公上论 (第1/3页)

    一

    道愈降,智愈出,始用以为智者,遂成乎道,于是而有非道之道,虽圣人起,不能废之矣。

    夏、商之用兵,无周之步伐也。步伐之智未生,虽非圣人,可弗用已;其智已生,虽圣人不能废已。

    周之用兵,逮乎春秋之中,未有用险者也。胜则进,败则退,伐则抵其城下,侵则薄其边鄙,齐桓、晋文之盛,楚旅、秦任好之狡,咸此焉耳矣。越国以争险,据险以扼天下,盖自楚之用鱼石据彭城始也。

    于是而彭城之为中国要会乃以显于天下,而施及今。楚用彭城制宋以扼吴、晋,晋乃用虎牢制郑而待楚,于是而虎牢之为中国要会亦以显于天下,而施及今。

    汉、楚之荥阳,曹、刘之褒、骆,魏、吴之西陵,周、齐之玉壁,梁、晋之杨刘,宋、女真之兴元,始睨险而崇其兵,兵既崇而险愈重,斗天下于其下也数十年,肝脑之涂其壤者以巨万计。呜呼!山之岨,水之交,南北东西之会,未尝用之,可争之形固在也。

    地不以是而斗人,人相忘于地而亦有以保,一旦以奸人之智,测其然而乐用之,利之所违,害之所即,得或以胜,而失则必败,虽有至仁大义之攻守,弗能舍之矣。

    攻者乘之,守者凭之,其进也无穷,其退也不止,其争也忘死以固获之,自是而三代用兵之制不能复行于天下。乱人之智,孰为开之,俾至此极也?

    意者其亦天乎?《诗》曰:“天实为之,谓之何哉!”言乎非道之道已成,而无能废之也。

    二

    彭城下,鱼石俘,楚、郑之师然且接迹于宋而不释,楚其有固获之觊与?郑之悁忿,不以失意而惩也。

    郑自公子喜之役,逮乎萧鱼之会,亟受晋兵,而师凡十加于宋,郑殆不恤以其国与宋俱靡乎?

    春秋之始,天下首以力相击者,宋、郑也。

    彻乎春秋之终,岩雍邱之相残而未已,首天下以争,而不惩其后,未有如二国之酷也。齐桓起,宋始倾国以从齐,郑乃不能得志于宋。郑不得于齐,无以难宋,乃倾国以奉楚,而宋亦不得志于郑。齐之失霸,宋独用以修怨于郑,而宋为郑陷以滨于亡。

    晋之兴,宋又倾国以从晋。晋稍衰,而郑乘之,围其都,夺其险,奉叛人以逼之,无遗力也。故宋之倾国以奉齐、晋,郑之倾国以奉楚,举无他,相难而已矣。之二国者,居中原之腹,四战之区,衅始于疆场之彼此,举天下以为之争,而南北为之裂,不已甚乎!

    宋之为宋,不以郑为兴废也。郑固不能兴废乎宋也。郑之为郑,存亡不系之宋也。郑存亡之忧在楚,而宋固无能如郑何。宋不自图其兴废,倾国以附人,而与郑争,宋之愚也。楚图天下以卷郑于怀,郑为之先驱以向宋,郑之狂也。虽然,宋之愚,义未丧也,齐、晋之霸,义所得依也,故国数伤而不亡。郑之狂,义所不得依,而资虎以自咥也,故祸连于宋,而不知国之且移楚。

    以天下争宋,宋势得矣;天下集宋而争,宋伤矣。以天下而加郑,郑殆矣;倾国于楚,楚固不可恃,郑之所由亡矣。得势而伤,不如其无得势也,伤而固得势焉,则亦因之以不亡。激天下以自殆,足以亡矣,不亡于所激,而力尽于所恃,亡不可瘳也。

    东周之侯国,宅中以维天下者,宋、郑焉耳。愚者伤,狂者垂亡,于是乎维绝不理,南北分裂,以渐成乎七国之势。甚哉,宋、郑之为天下祸也!

    与宋俱北者鲁、卫,而鲁、卫亲以比于晋;与郑俱南者陈、蔡,而陈、蔡亲以比于楚。鲁、卫之比也正,而重以相亲,故不为天下咎,而后天下以亡。

    陈、蔡之比也非正,而犹相亲也,故天下哀其亡,而民不残。上不能效正于鲁、卫,下不欲自夷于陈、蔡,与宋俱竞而曲于宋,残其民以残天下,其唯郑乎!故《春秋》继秦而狄郑,郑不与宋争,天下其犹可无裂也。

    三

    楚之用秦,未见其能用秦也;晋之用吴,未见其能用吴也。非所能用,而固欲用之,只以自屈而顾授之用。然且迷以自信曰:“吾能用彼也。”骄色、逞心、眩目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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