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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公六论

    定公六论 (第3/3页)

楚也乎?陈、蔡、卫等也,陈、蔡不觉而先亡;卫早觉之,而南存宋,东存鲁,北存中山,卫乃后天下以灭。故五氏之次,数百年天下之大司也,卫东向而得存,晋北出而失霸。

    违害者不嫌于首难,就利者不给于多敌。故君子唯戒于利之覆亡,而不欲试身于害,无迂疏之咎也。

    六

    人均乎贱,事一乎无道,迹然而意异,于此三者,虽有曲直,不为之理,君子之道也。故晋赵鞅、荀寅、士吉射之奔叛,概然一例以为之词,其后齐、郑、卫党荀、范,以师加晋,赵鞅报焉,《春秋》一以两国攻战纪之,而荀、范不著,诚以为不足治也。

    执政之大夫,何言乎贱也?君子之所治者,王者之事也。古者夏、商之季,诸侯而为天子,未闻大夫而为诸侯者也。以为足治而治之,则大夫进矣。

    大夫之得见于《春秋》,君命在也,非上大夫而不见于《春秋》,大夫厪乎贵也。故《春秋》之录贵大夫而人士盗陪臣,非谓士陪臣之贱于大夫也,以其不必君命也。大夫非君命,则均乎贱矣。

    邯郸午之衅,赵鞅开之;伐赵之祸,寅、吉射先之;乃夫鞅之入晋阳也,不获已而自免,何言乎一无道也?君子之所执法以临天下者,有所论情,有所论法,有所法立而通乎情,有所法不伸而情不得与。上失其道,民散久矣,虽得其情,犹为之矜,民无与乎道者也。

    君失其政,大夫散于下,虽情可原,无所矜焉。大夫得与乎道者也。大夫者,上不可与诸侯均,而听其以道伸;下不得与庶人齿,而察其或直以相谅。君子一天下,建诸侯,别其微,峻其级。治大夫者,善则一以礼,不善则一以法,若其情,则虽有可听,犹弗听矣。

    鞅之争荀、范,以邯郸氏;寅、吉射之争赵,亦以邯郸氏,何言乎意异也?邯郸氏之难,所谓舟尽敝而发于一罅者也。鞅之所欲得者,晋之权也;寅、吉射所欲得者,亦晋之权也。犹不仅然也。

    鞅所欲得者晋,寅、吉射所欲得者亦晋,荀跞、韩不信、魏曼多所欲得者亦晋,或毁或成,或合或离,人操一全晋之心,互食而抑相禁,弗能下而晋始三。邯郸氏之曲直,彼亦直以为借焉耳。彼以为借,君子顾以为实而听之,则君子愚矣。未有君子而愚焉者也。

    《春秋》之法废,而天下之公论以祸天下有余矣。一旦之权在贱者,遂有贱者之公论焉。区区一人之进退,而赵宋之君乃为之勒鼎镌石改年号以从之也,贱移贵,而天子贱矣。天下忘其大共之义,而相制者必有名也,屑屑焉就其名而为较其曲直,则有无道之公论焉。

    无道之公论,一乡人之所愿也,在下而贼德,在上而贼道。故杜钦、谷永之直,直于赵氏;王导之忠,忠于彬、应;李石、郑覃之正,正于训、注;苏轼、苏辙之贤,贤于章、吕。乡人者乃侈然相崇以忠贤正直之名,如蚊争蚋廉于醯侧,而不知其贪在血也。

    非道以为道,而道裂矣。君子之不欲为愚也,亦非欲为智也,先觉焉耳。羖与历之参于前也,于羖知之,于历知之。牧人之计,于羊知之。君子之计也,知其为羊,不察而辨,一乡之所愿,安足纪哉!

    故夫人之有异心者,有他恶而不之恶,有他善而不之旌。不怵其恶,恶归于讨;不惊其善,善归于恶。何也?唯先觉之也。有他恶而加之恶,则无他恶而减之恶矣;无他恶而减之恶,则有固恶而加之善矣。

    有固恶者犹瘵也,不必疡而亡,无问其疡不疡也。荀彧不察,乃以奖操而抑绍;崔胤不察,乃以护汴而攻晋;俗儒不察,乃以是蜀党而非闽,秽史不察,乃以誉完颜雍而毁亮,皆夫以迹而为公论者也。

    迹者之公论,殆于以天下而趋于盗与夷,不亦贼乎?故末世之公论不炽,圣人之大道不隐。定、哀之际,于晋而争荀、范之是非,于鲁而争阳虎、侯犯、不狃之忠逆,贤者且为荧荧焉。圣人惧,《春秋》作,一捐之不足治而道始不裂,后之人其胡迷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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