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十二 (第1/3页)
观从申亥昭公十三年
道有并建而各善者,必推之此而后以加诸彼;道有特建而统善者,则全于此而已备于彼矣,夫且不待推之而已无不统,则岂有欲全此而忧其妨彼乎?
道莫大于孝矣,建以性,无与为偶焉;统以心,无有不括焉;故欲求与之并建者而不得。无已,其忠乎!乃人之必忠于君,惟其有事君之身也,乃此事君之身则亲之身也。故曰:“不失其身,则能事其亲。”
出而事君,而陨越狂獝以陷于大恶,失身之尤者也。孰是孝子之身,而敢以试于逆哉?夫进则欲为君子之身,即退亦不敢为乱贼之身;进则使其身为君子之子,即退亦不敢为乱贼之子;进则推本其得为君子者为亲之贻谷,即退亦不敢激成其为乱贼者以亲为祸阶。
是以为人子者,当衔荼吞炭之日,亦弗获已而死耳,弗忍毁天纲、裂人纪以泄其怨毒者也。
观起怙权之宠,富而逼上。楚子车裂之以谢国人,是所谓杀之当罪而不听其仇者也。不听其仇,则虽杀之者与为俦匹,抑且上祗吾君之法以忍其怨,况杀之者即其君乎!从以是结群不逞乱楚而弑君,夫从且自以为孝于其亲矣,乃起虽恶,犹未至为弑逆之贼也。
从倡弑而成乎贼,则是使吾亲有乱贼之子矣。从推本于杀起之故,以为衅端,缘其亲之故而为贼,则尤使其亲为贼之主矣。以贼辱其亲之身,且以贼辱亲于既死,是起本无恶而从贻之也。夫孝子之事亲,虽不避死,不辞纡曲以行其志,无不备矣,然皆以守身而归善于父母也,未闻其躬为贼而以事亲者也。故孝道之大能统忠,而无与相悖之理;悖焉者必其不孝者矣。
然则申亥其可乎?夫亥者,事亲之心长,事君之节立,贤于从远矣。虽然,未为得也。亥之因亲而忠,君所谓推之此而以加诸彼者也。从不幸而父罹于辕,则缘亲而贼矣;亥幸而父免于诛,则缘亲而忠矣。
使从若亥,吾知其必竭节于君也;则使亥而若从,吾不保其弗失身于贼也。亥之言曰:“惠不可弃”,则是因惠而报也。君臣之义,无所逃于天壤之间,亲与我均也,而但以其惠乎哉?惠之不可弃,则抑怨之不可忘。
以惠致身,小人之怀惠而已矣;以怨仇君,则乱臣之逆节而已矣。以小人之道事亲,其贤于以乱贼之道事亲者,虽有差焉,寻丈之间焉耳矣。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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