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明帝 (第2/3页)
西汉之制也,而尤不待内迁而速拔之以升。其后邪穆、鲍昱皆以太守践三公之位,其重吏事也甚矣。
是道也,以奖郡守,使劝进于治理,重其权而使安于其职则得也;若以善三公之选,则有不贵于此者,何也?
道者,事之纲也,天下者,郡之积也。即事而治之,目与纲并举而不可有遗;即道而统之,举其纲而不得复察其目;此郡守三公详简之殊也。以郡守纤悉必察之能,赞君道而摄大纲,则琐细而亏其大者多矣。
五方之政,刚柔之性毕于天,饶瘠之产毕于地,一郡之利病,施于百里以外,则利其病而病其利。郡守之得民也,去其郡之病以兴其利,而民心悦矣。遂以概之于天下,是强山国以舟、泽国以车,徒为病而或足以毙也。
然则郡守果贤,固未可坐论清宫,而平章四海。况乎名之所自成,实之所自损,黄霸之贤,且以鳻雀之欺为鼎足羞,况不能如霸者,而遽以宗社托之乎?
是则旦郡守而夕三公,庙堂无广大从容之化,其弊也,饰文崇法以伤和平正直之福,非细故也。明帝勤吏事,而不足与于治道,未可为后世择相法也。
四
宗均去槛穽,而九江之虎患息,其故易知也。人与虎争,而人固不胜矣。槛穽者,人所与虎争之具也,有所恃而轻与虎遇,蹈危而不觉,虎与人两毙之术也。均之令曰:“江、淮之有猛兽,犹北土之有鸡豚。”
谓其繁有而不可使无也。常存一多虎于心目,而无恃以不恐,则自远其害。推此道也,以治民之奸可矣。
故其论治,谓文法廉吏不足以止奸,亦以雞豚视奸而奸者诎,与天下息机而天下之机息也。文法之吏,恃文法以与奸竞而固不胜;廉吏恃廉以弗惧于奸,而奸巧以伤之;惟其有恃也,而遂谓奸之不足防也。挈大纲,略细法,讼魁猾胥不得至于公廷矣,奚以病吾民哉?均之所挟持者弘远矣。刘先主、诸葛武侯尚申、韩,而蜀终不竞,包拯、海瑞之悁疾,尤其不足论者已。
五
楚王英始事浮屠,而以反自杀;笮融课民盛饰以事浮屠,而以劫掠死于锋刃;梁武帝舍身事浮屠,而以挑祸乐杀亡其国;邪说暗移人心,召祸至烈如此哉!
浮屠之教,以慈愍为用,以寂静为体,以贪、嗔、痴为大戒。而英、融、梁武好动嗜杀,含怒不息,迷乎成败以召祸,若与其教相反,而祸发不爽,何也?夫人之心,不移于迹,而移于其情量之本也。
情量一移,反而激之,制于此者,大溃于彼,溃而不可复收矣。浮屠之说,穷大失居,谓可旋天转地而在其意量之中,则惟意所规,无不可以得志,习其术者,侈其心而无名义之可守。且其为教也,名为慈而实忍也;发肤可忍也,妻子可忍也,君父可忍也,情所不容已而急绝之,则愤然一决而无所恤矣。
又其为说也,禁人之欲而无所择;于是谓一饮、一食、一衣、一宿,但耽著而无非贪染也。
至于穷极无厌,毒流天下,而其为贪染,亦与寸丝粒米之贪同其罪报而无差别。则既不能不衣食以为物累,又何惮于穷极之贪饕而不可为乎?迫持之,则举手扬目而皆桎梏;宽假之,则成毁一同,而理事皆可无碍,心亡罪灭而大恶冰释,暴逆凶悖无非梦幻泡影,一悟而悉归于空。故学其学者,未有不駤戾以快于一逞者也。
桎梏一脱,任翱翔于剑锋虎吻以自如一真法界,放屠刀、出淫坊,而即获法身。操之极而继以纵,必然之势也。英何惮而不反,融何恤而不掠,衍何忌而不纳叛怒邻以驱民于锋刃哉?赵阅道、张子韶、陆子静之不终于恶,幸也;王钦若、张商英、黄潜善,则已祸人家国矣。
六
让国之义,伯夷、泰伯为昭矣,子臧、季札循是以为节,而汉人多效之。丁鸿逃爵,鲍骏责之曰:“春秋之义,不以家事废王事。”允矣,而犹未尽也。
汉之列侯,非商、周之诸侯也。古之诸侯,有其国,君其民,制其治,盖与天子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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