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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殤二帝上

    宏殤二帝上 (第2/3页)

改子道。岂非过乎?

    四

    利之所在,害之所兴,抑之已极,其纵必甚。故屈伸相感而利生,情伪相感而害起,屈伸利害之相为往复,而防之于早,以无不利。智者知之明也,而庸愚不知。知者则立法以远害,不知则徇利以致凶,利害之枢机在此矣。

    永元之后,降羌布在郡县,为吏民豪右所徭役,积以愁怨,及迎段禧之役,征发羌骑,诸羌犇溃,因结聚人寇,而龙右、三辅、并、益皆残杀破败,内乱乘之,汉因以衰。制之不早,火郁极而燎原,屈伸必然之数也。

    中国之智,以小慧制戎狄;戎狄之智,以大险覆中国;中国之得势而骄,则巧以渔其财力;戎狄之得势而逞,则很以恣其杀掠;此小胜而大不胜之固然也。

    役其力,听役矣;侵其财,听侵矣;债帅、墨更、猾胥、豪民,施施自得,而不知腰领妻孥之早已在其锋刃羁络闭矣。

    制吏民而使勿虐之者,下策也。贪猾者幸快其须臾之意欲,刑罚非所畏也。或且献其佞说,曰“何事苦珵民以奖异类”,如汲黯之言矣。

    力可役,财可侵,大险之伏,不敌小慧,贪猾者何知,近取股掌而弗利之邪?迨及郁极而熺,蒙其利者死骨已朽,而后生食报于毒,亦痛矣哉!

    故王者之于戎狄,暴则惩之,顺则远之,各安其所,我不尔侵,而后尔不我虐。旅獒之戒,白雉之却,圣人之虑,非中主具臣所测也。

    五

    赏以春夏,刑以秋冬。赏者,封国受爵之锡命也;刑者,五刑大辟之即市也。天有恒经,王有恒政,顺天以不违其温肃之气,王道之精微也。而夷狄盗贼之主,逞喜怒而不为之节,则干天而伤民。

    然其为义,止此而已。进忠贤者,引之若不及;赏军功者,劝之使复効;秋冬不举万一汰先朝露,王者之心恻矣,贤者功臣之心亦沮矣。若夫听讼断狱,易固曰“明慎用刑而不留狱”。留狱者,法之所为大扰也。留以俟秋冬,而枉者直者交困于心而不能释,怨且繇是而深,而变计滋起矣。

    且其留而待时也,将拘禁之与?徽纆丛棘之苦,剧于笞杖,逮连证佐,浸以贿而游移其初心。若纵之与?自知不免,几何而不逋也!故夫子取子路之无宿诺,诺不宿,狱不留矣。

    唯大辟抵罪已定,囚之以待秋冬,缓死而不拂天之和气;肉刑未除,劓、刖、宫、墨,有事刀锯,不可戾温和之化;王者之慎,慎以此尔。夫岂流刑使即三居,扑刑旋施教诫,纵证佐于南亩,省簿书于掾史之谓哉?

    月令非三代之书,然其曰“孟夏断薄刑”。孟夏,正阳之月也,可以断刑,则春夏之余月可知矣。

    鲁恭之言,有得有失,言治理者不可不辨。若呴呴之仁,缓之乃以贼之,以是为顺天而爱民,岂理也哉?哀矜清问,则四时皆春,不徒以其文也。

    六

    和、安之世,汉所任将者,任尚也,军安得不覆,乱安得不极也!尚严急而不知兵,见于班超之说。

    而犹不仅此。章帝以来,历三世而国事屡变,窦宪盛,尚则为宪之爪牙;邓骘兴,尚则为骘之心膂;宪败,宾客皆坐,而尚自若;西域叛乱,北边丧师,汉法严矣,而尚自若;尚者。一后世之债帅也。

    平襄之败,死者八千余人,羌遂大盛而不可制;尚翱翔汉阳者三载,坐视羌人之暴,罚谪弗及,复以侍御史将兵于上党,迁中郎将,屯于三辅,保禄位、怙兵权而不惧。尚何以得此哉?其辇金帛以曲媚宫闱戚里者可知矣。然则其严急也,乃以渔猎吏士而为结纳之资也。

    三辅残,国帑空,并、凉、益士死不收,徙不复,羌人力尽而瓦解,尚乃起而与邓遵争功以死,天殛之也。尚之诛也,赇脏千万以上。宪与骘所为议尚以稔其恶者在此矣。债帅之兴,其始于东汉乎!而邓骘之为汉蟊贼可知矣。母后听政而内外交寇,其所繇来亦可知矣。

    七

    盗贼之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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