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真宗下 (第3/3页)
之术也。其不学,非不如张禹、孔光之学也。
浸令霍光挟震主之威,而藏身于张禹、孔光之术,则抑且为“伪为恭谨“之王莽,不待其子而身已膺渐台之天诛。非唯乖崖不欲平仲之为此,即班史亦岂欲霍光之若彼哉?学也者,所以择术也,术也者,所以行学也。
君子正其学于先,乃以慎其术于后。大学之道,正身以正家,正家以正天下。正身者,刚而不可挠,直而不可枉,言有物而不妄,行有恒而不迁,忠信守死以不移,骄泰不期而自远。光能以是为术,则虽有芒刺之君,无所施其疑忌;虽有悍妻骄子,不敢肆其凶逆;而永保令名于奕世矣。夫光立非常之功,居危疑之地,唯学可以消其衅。
况平仲之起家儒素,进退唯君,无逼上之嫌者乎!伊尹之学,存乎伊训;傅说之学,存乎说命;周公之学,存乎无逸;召公之学,存乎旅獒。张禹、孔光掇拾旧闻,资其柔佞,以正若彼,以邪若此,善读书者其何择焉?
平仲怏怏于用舍,一不得当,刓方为圆,扬尘自蔽,与王钦若、丁谓为水火,而效其尤。夫且曰吾受教于张公而知术矣。惜哉!其不得为君子,而自贻窜殛之灾。故曰:其悟也,正其迷也。
君子之学于道也,未尝以术为讳,审之端之而已矣。得失者,义利之大辨;审之也,毫发不可以差。贞淫者,忠佞之大司;端之也,跬步不可以乱。
禄不可怀,权不可怙,君恶不可以逢,流俗不可以徇,妖妄不可姑为尝试,宵小不可暂进与谋。诗云:“周道如砥,其直如矢。“行之家而家训修,行之天下而天下之风俗正,行之险阻而险阻平;可荣可悴,可生可死,而心恒泰然。君子之以学定其心而术以不穷者,此而已矣。
乖崖之言术者,此也。则意班史之言术者,亦应未远于此也。平仲所习闻于当世之学者,杨亿、刘筠,彼所谓浮华之士也,则固不足以知学者之术矣。恶足以免于疚哉?
九
小人之不容于君子,黜之、窜之、诛之,以大快于人心,而要必当于其罪。罪以正名,名以定法,法以称情。情得法伸,奸以永惩,天下咸服,而小人亦服于其罪而莫能怨。
君子非求免怨于小人也,而怨以其理,则君子固任其愆。且使情不得而怨以其理者勿恤,则深文忮害之门启,而小人操此术以致难于君子也,靡所不至,遂以召罗织于无穷。
故君子之治小人也,至于当其罪而止,而权术有所不用。不得,则姑舍而待其自毙。苟己无愆,得失治乱听之于理数,不得而无自失,不治而不酿乱,足以自靖而已矣。正大持理法之衡,刑赏尽忠厚之致,不可不慎也。
王曾,宋之君子也。丁谓之为小人,天下允之,万世允之者也。真宗崩,嗣君始立,曾与谓分执政柄,两不相容。谓之怨毒满天下,公恶遍朝廷,必不容于执政者,可计日待也。
即旦夕不可使尸辅弼之权,号于王庭而决去之,亦岂患无辞?曾欲去之,诱谓留身,密陈其恶于冲主,权也;亦权之不诡于正者也。乃以山陵改作,石穴水出,而为之辞曰:“谓欲葬真宗于绝地,使无后嗣。“致雷允恭于大辟,而窜谓于海外。
呜呼!此小人陷君子之术,而柰何其效之邪?舍其兴淫祀、营土木、陷寇准、擅除授、毒民病国、妒贤党奸之大罪,使不得昭著于两观;而以诞妄亡实之疑案,杀不当杀者,以致谓于羽山之殛;则孰得曰曾所为者,君子之道哉?
移山陵于水石之穴,以为宜子孙者,司天监邢中和之言也;信而从之者,雷允恭也;谓无能为异而听之,庸人之恒态也。苟当其罪以断斯狱,中和以邪说窜,允恭以党邪逐,谓犹得末减,而不宜以此谴大臣。
曾乃为之辞曰:“包藏祸心,移皇陵于绝地。“其不谓之深文以陷人也奚辞?夫穿地而得水石,谓非习其术者,而恶能知之?石藏于土,水隐于泉,习其术者,自谓知之,以术巧惑人,实固不能知也。
浸使中和、允恭告曾于石未露水未涌之时,而为之名曰宜子孙,曾能折以下有水石而固拒之乎?真宗既不葬于此矣,仁宗无子,继有天下者,非真宗之裔,又岂曾仍用旧穴之罪乎?
中和以为宜子孙,妄也;曾曰绝地,亦妄也。两妄交争,而曾偶胜。中和、允恭且衔冤于地下,勿论谓矣。天下之恶谓怨谓,而欲其窜死也,久矣;一闻抵法,而中外交快。
乃谓奸邪病国之辜,不昭著于天下以儆官邪,则君子不以为快。乘母后之怒,以非其罪而死谓于穷发瘴疠之乡,君子且为谓悲矣。谓以是而窜死,谓之荣也,而曾何幸焉?
呜呼!宋之以“不道““无将“陷人于罪罟者,自谓陷寇准始。急绝其流,犹恐不息,曾以是相报,而益长滔天之浸。嗣是而后,章惇、苏轼党人交相指摘,文字之疵,诬为大逆,同文馆之狱兴,而毒流士类者不知纪极。
君非襁褓之子,臣非拥兵擅土之雄,父子兄弟世相及而位早定,环九州以共戴一王,宗社固若盘石,孰为“无将“?孰为“不道“?藉怀不逞之心,抑又何求而以此为名,交相倾于不赦之罗网?
曾欲诛逐小人,而计出于此,操心之险,贻害之深,谁得谓宋之有社稷臣哉!其君子,气而已矣。其小人,毒而已矣。气之与毒,相去几何?君子小人之相去,亦寻丈之闲而已矣。天下后世之欲为君子者,尚于此焉戒之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