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光宗 (第3/3页)
名而不可干者也。君非无名,而沽者无可沽矣。
虽然,人臣以此事君,而国又奚赖哉?君有巨慝,大臣任之;大臣不能言,而后谏臣任之;谏臣不能言,而后群工下至士民,皆可奋起而言之。若夫群然竞起,合大小臣民言之恐后,则首其议者,盖亦诚出于不容已。
而相踵相附,未问从违,喧争不已,则其闲以沽名故喋喋相仍者,十有八九矣。于是而激庸主奸臣以不相下,言者且竞以削斥为荣,空国以去,置宗社于奸邪之掌,徒自奖曰:吾忠而获罪之正人也。则沽名之咎又奚逭邪?
且夫君之过,不至于戕天彝,绝人望,犹可浣濯于他日,则相激不下,失犹小也。若夫天伦之叙斁,人禽之界,存于一线,一陷于恶,而终无可逸;是岂可雷同相竞,使处于无可解免之地者哉?
子之事其亲也,仁之发也,即义之恒也。然岂以为义在当孝而始孝乎?其不孝者,固非谓宜于不孝而孝非义也。故称说孝道于孝子之前者,皆无当于孝子之心;称说孝道于不孝之前者,亦无能动不孝之心。
无他,可言者,义之当然,而恻怛内动,絪缊不解之忱,固非言之所能及。其或利欲荧之,妇人宵小闲之,夺其心以背其初志,皆藏于隐微,非可以言言者也。
故舜之孝也至矣,蔑以尚矣。而其以人伦授契教民者,曰“敬敷五教,在宽“。上不可以法绳其下,优而游之,乘罅而导之,去其荧之闲之者,以使自显其初心。则知悔者,若吾训以渐启仁爱之天怀;怙恶者,抑不相激以成人伦之大变。宽之用,大矣哉!
而能以此导人主以全恩,李长源而外,难其人矣。长源始用之肃宗,继用之德宗,皆以父处子者也。涕泗长言,密移其情于坐论而不泄,独任其调停之责,而不待助于群言。其转移人主之积(怨)[忿],犹掇轻羽也。
乃至于肃宗事父之逆,独结舌而不言,夫岂忘其为巨慝而吝于规正哉?力不与张良娣、李辅国争,则言且不听,而激成乎不测之衅;则弗如姑与含容,犹使不孝者有所惜,而消不轨之心。长源之志苦矣,而唐亦苟安矣。
呜呼!人君之忍绝其心,公为不孝以对天下而无怍者,唯光宗独耳。岂光宗者,旷古弥今、人貌禽心之无偶者乎?于是而留正之咎,不能逃矣。叩阍牵衣,百僚庶士之喧争,无与弭之,而委大臣之责以倒授之。
乃使宁宗之立不正,韩侂胄之奸得逞,毒流士类,祸贻边疆,其害岂浅鲜哉?盖哄然群起而争者,皆有名心,非能以推己之孝成尽己之忠者也。正之所自处者,谏不从则去而已。去者,名之所归也。君益彰其不孝之名,而己得洁身之名以去。
天理民彝,争存亡于一闲,而心膂大臣,忍以覆载不容之名归之君父乎?若以去言,则光宗之不足相与为荃宰,灼然易见者也。知不可相,而不去之于早;其去也,又且行且止,反覆于郊关,以摇众志;举动之轻,适足资奸邪之笑,久矣。
夫光宗之恶,非若刘劭之凶威不可向迩者也,悍妇宵人,噂沓而成否塞。正为大臣,上被孝宗之知遇,内有两宫太后之倚任,诚能忘生死以卫社稷,而救人伦之斁绝,夫不有雷允恭、任守忠之家法乎?
杨舜卿、陈源抑非有李辅国、鱼朝恩拥兵怙党之威,得两宫片纸,窜逐在须臾之闲尔。而正不能。如其不能,则留身密语,涕泣以道之,从容以引之,讳其大恶于外,而俾有可自新之路,李氏虽悍,而光宗易位,不能从中以起,则固未尝不可衔勒使驯者。而正又不能。
如其不能,则姑已。唐肃之逆,猜嫌之甚,南内一迁,几有主父之危,而朝廷不为惊扰,国方乱而不害其固存。当是时也,强敌无压境之危,宗室无窥觎之衅,大臣无逼篡之谋,草泽无弄兵之变,静正之朝野,自可蒙安于无事。正乃无故周章,舍大臣之职,分其责于百僚,招引新进喜言之士,下逮太学高谈之子,一鸣百和,呼天吁地,以与昏主妒后争口舌之短长。
不胜,则相率而奔,如烈火之焚身,须臾不缓,此何为者哉?昏悖之主固将曰:“吾不孝之名,大臣已加我矣,群臣已加我矣,海内士民莫不加我矣,无可谢于后世矣!即以身试危机,就两宫而见幽废,人且曰非吾之能事吾亲也;举国之人,以大义束我,而使修寝门之节、倚庐之文也。
恶不可浣,而恶用浣为?彼分崩而去者,自少味而反,奚所恤而不任吾之高卧哉?“于斯时也,张皇失据者,若有大祸之在旦夕,而不知其固无妨也。
疑愈深,人心愈震,而后易位之策突起,以诧再造之功。揆其所繇,非正使然而孰使然乎?
人而与人争名,名得而实已亏矣;大臣而与君争名,名在己而害在国矣。况君子而与至不肖之人争名,争其所不待争,而徒启其争,为愈陋乎?一谏一去,又恶足以增益留正君子之名哉?故以正为宗社计,非也;宗社尚未有危,危之者,正之倡众以去国也。
以正为大伦计,尤非也;光宗之不孝,光宗自致之,正莫能救之,宁宗之不孝,背父以立,则正实使之然也。且使盈廷呼号奔散之后,光宗惧而就苫次以执丧,其于不孝之名,十不能减其一二,不孝之实,百不能救其毫末。正乃引以自居曰:“此吾帅众以争之力也。“则谓之曰“沽名“,亦非求全之毁矣。
奚以知大臣之能尽其道哉?不倚谏臣以兴雷同之议,则体国之诚至矣。奚以知谏臣之能尽其职哉?不引群臣士庶以兴沸腾之口,则直道之行伸矣。若留正诸人者,任气以趋名,气盈而易竭;有权而不执,有几而不审;进退无恒,而召物之轻;生死累怀,而不任其害。宜乎其为庸主、悍后、奄人所目笑,而不恤其去留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