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新现实主义(三) (第3/3页)
话逼得大家也不说话!”
王锵反驳他:“老俞,你不说话,大家只会说的更大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永远不是余切,你记住我这句话。”
还记得余切打乒乓球的球拍吗?
斯蒂卡,那是个瑞典牌子。
余切这个时候忽然有种狂想——有一天,我在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讲台上,在那个地方,我是不是还带着这一副牌子,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出名写的作品吗?
我是怎么来的?
我怎么走到这的。
余切说:“什么是新现实主义?这是我一个胡诌的名字。就是因为我们处在了这个时代,十年二十年就天翻地覆了,人、事、物都在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……老去新来。”
“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,也有责任,是不是要见证一些什么,不要说引导什么,至少真切的见证一些事情,把看到的听到的写下来,我相信这种东西才能拿到读者的喜欢。”
“比如之前有个小说叫《灵与肉》,现在改编成电影《牧马人》了,那里面的男主角抛弃了荣华富贵,他选择和自己的农村老婆在一起……我来到燕大之后,发现不是这样,大家其实是迷茫的,表现出来就是吟诗作对、打架,精神世界很空虚。”
“迷茫是错的吗?西语系的人不迷茫,他们已经找到天堂,拼命的留学,愿意付出很大的代价重头开始,但是再过四十年,会不会发现自己做了件蠢事情?”
没有人回答余切,因为没有人知道。
这里有很多人可以留美,他们大多数人都去了不回来,有的人去了回来了,还有的人在学校领导的许多次劝阻下,最终放弃了机会。
余切点点头,给了大家思考的时间。
“所以我觉得,大部分作家其实无法引导什么?我们没有这种前瞻性,但可以记录下来,时间可以去证明这些东西的价值。”
“而且,我们也会活到看到的那一天。”
说完了吗?
说完了。
大家意识到这件事情的时候,都记住了“新现实主义”这个词,他们自发的鼓起了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