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六章 在首都,他们眼里的余切(二) (第2/3页)
好看,超越了本来的现实。”
“那是1983年的冬天,对我来说,已经是冬天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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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京市复兴路29号院的军区大院里边儿,王硕和朋友开烤鸭店做生意失败,苦闷之下,读到了时下流行的小说《天若有情》。
凭借着大院子弟的身份,王硕能比较容易的享有稀缺资源,他对《天若有情》中的暴力有深刻的印象,但最记得的还是华弟和乔乔之间的爱情。
王朔觉得,没有任何爱情是永恒的,除非其中的一方死了,于是他或者她就在另一方的心里面无限完美了。
《天若有情》中的华弟就是这种情况,华弟本来是一个普通的小流氓,是爱情让他有个人样。
华弟和乔乔肯定不会有好结果,华弟死的早一点,反而是好了。
所以,王朔也有了灵感,他打算写一个类似于《天若有情》,但是男女主命运颠倒过来了小说,叫《空中小姐》。
这个时候,王朔因为做了几年生意,没写过现实题材小说,害怕被杂志拒稿,所以在自己的稿子中,像一个生意人那样兜售自己的小说卖点:
“我这篇小说参考了余切的《天若有情》,如果余切那个小说能火,我这个小说肯定也能火。”
“我确实跟了那个余切的风,但是‘新现实主义’不能只有他一个人来写,而且,我觉得他写的小说太装了,我不喜欢。”
“趁热要打铁,这个小说你要快一点过稿,就在1983年的最后一个月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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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哟,又拿稿酬了……一,二,两百多块钱,怎么少了。”
“因为这一篇是转载,你看看。”
余切把11月的《萌芽》递给俞敏宏看。
虽然是转载的作品,《萌芽》还是给出了两块钱千字的高价。
根据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发布的《关于实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》,著作稿为每千字两元至七元,翻译稿为每千字一至五元。
《天若有情》一共十万多字,原先在《红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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