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一起去 (第1/3页)
王承志有些得意的指着他:“爹,丑蛋真不愧是我的种,你看他脑子转的多快。”
王承耀憨笑着赞成:“丑蛋比我都强。”
王老头的眉毛却皱了起来,他悠悠的开口:“到底还是小孩子,读书费的钱可不是卖点绢花就够的。”
王承志不乐意了:“别的不说,丑蛋这么小就知道动脑筋赚钱,把这份功夫用到读书上,说不定咱家早出一个秀才公了!也省的跟大哥似的,只会拖累家里,这么多年家里啥情况一点数没有,我看这书是念到狗肚子里··”
去了。
他话还没有说完,王老头就脱了鞋子站起来抽他,他看情况不对,一下子蹿出去老远。
“你个赖种!那是你大哥,你还知不知道尊重兄长!整日里让你干个活儿就怨气冲天,早知道你这个德行当初生你的时候就该一把掐死··”
王老头拿着鞋子追他,王承志边跑边挑衅:“我是赖种,爹是啥?”
王老头气的大叫。
旁边路过的村民看到热情的打招呼:“王老叔,这是咋了?老二气你了?”
王老头表情瞬间平和:“呵呵,我们爷俩锻炼身体呢,呵呵……”
在家给儿子打成狗脑袋都行,出门是绝对要维护儿子的。
王学洲看的嘴角直抽。
·····他爹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在阿爷的雷区蹦跶···
气归气,王老头还是尽心尽力的去山上砍了一些野桃树回来,削成簪子的形状,在顶端钻孔后仔细打磨,又小心的蘸取一点点蜡油涂抹表面。
样子虽然称不上多么精致,但也称不上粗糙。
原本张氏还在犯愁家中材料有限,看到木簪立马高兴地把绢花缠了上去。
一根清新亮丽的嫩黄色绢花簪子就这么在她的手中完成。
家里的其他人这才知道原来张氏和二丫是在做绢花。
家中的几个姑娘看到这根簪子眼睛都直了。
在乡下她们看惯了灰扑扑的粗布麻衣,很少能见到颜色这么鲜亮的东西,一时间都有些移不开眼。
张氏嘴角勾起,转手就把这根簪子插在了二丫的头上。
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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