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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章 一蹄子踢死大凶狼的美洲虎纹野马

    第24章 一蹄子踢死大凶狼的美洲虎纹野马 (第2/3页)

术差,打猎技术也差,光吃那数不清的野果子,都饿不死。

    没见人家约翰落魄成那样,吃蚂蚱也能活?

    当然,这么好的蛮荒之地,无法无天的帮派必定多的是。

    达奇那句名言确实是真理:独狼命不久于荒野。

    你得有同伴,值得托付性命那种,你才能在这里过上有滋有味的日子。

    他们三人跑了半天,一直跑出了西伊丽莎白州,来到新奥斯汀州。

    人累了,坐在草地上休息。

    饿了吃肉罐头。

    渴了,河水清澈见底,无污染,尽管喝个痛快。

    马儿累了,放开马匹,任它们自己饮水去。

    遍地的野草,三匹马尽情吃了个够。

    人和马休息了一个小时,接着赶路。

    他们到了狼嚎谷,整整拐了四个大弯,才进入那条蜿蜒崎岖的山道。

    山脊是向北延伸出去的,接近山顶的地方,是一大片平地,杂草丛生。

    有些野草长得比人还高!

    他们时不时就听见狼的嚎叫声!

    幸好约翰来过这里,认识路,要不然光凭西恩一个人还真找不到。

    也不敢一个人来这种野兽出没的地方。

    天色渐晚,人的视线受阻,远处的东西已经看不清了,丝毫不见那匹传说级美洲虎纹野马的影子。

    “约翰,你确定是这里吗?”西恩说话时,忍不住打了个冷战。

    越接近山顶,风越大。

    山崖下还挨着大海,到了晚上,冷风刺骨!

    那股劲风,直往人袖子里钻!

    查尔斯也把新买的大衣裹紧些。

    约翰看了看四周地形,语气笃定:

    “放心吧,兄弟,肯定是这。这种马中之王,最喜欢在这种深山老林待着。”

    查尔斯问道:“这地方太凶险了,很少有人能来到这里还能活着出去。”

    约翰说:“是的,这里有鹰,有熊,还有狼。”

    查尔斯只觉头皮发麻,大惊说:“这么危险的地方你以前孤身一人还敢来?你可真能耐!”

    这句话勾起了约翰的痛苦回忆:

    “唉,我是帮派四把手,奥德里斯科帮的人认识我,朝我开枪,那天我杀了他们三人。谁知道他们在不远处有营地!一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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