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六章:万劫不复 (第2/3页)
醒。
两人半年前见过还一起喝过酒,所以再见面也并不陌生。
“启明,上次你们走了,我就和老李说,别看启明年龄小,前途无量,怎么样让我说对了吧!”
陈启明对雷永强印象也很深,那次的酒局就属他喝得最多。
甚至毫不夸张地说,雷永强是陈启明见过的人里面最能喝的。
当天他至少喝了二斤白酒,散局的时候。也就是微醺的状态。
后来,陈启明还听说,雷永强生子结婚那天,他挨桌敬酒,一共十五桌他喝十五杯。
空白普遍是二两到两两半一杯,就算是二两一杯,十五杯就是三斤。
这还不算完,敬完酒雷永强回去又接着喝,咋地没咋的。
不说别的,救灾酒放眼全国也拔头子了吧?
“雷县长可别夸我了,这不是混到你手下来了?”
陈启明笑笑,他对雷启强这种人虽不喜欢也不反感,毕竟每个都有自己的生财之道。
只要为坑害老百姓不损害国家利益,能喝酒并不招人讨厌。
尤其在东北!
“什么话,你是巡察御史,我就是个地方小吏。”
说完雷永强哈哈大笑起来,笑声极是爽朗。
陈启明也笑了,也跟了一句,“你不应该自称高阳酒徒吗?”
雷永强又是大笑,他对自己的酒量一向很自负,尤其陈启明可是拿他比作汉代名臣郦食其。
陈启明这个回复很有讲究,雷永强能说出巡察御史、地方小吏说明他是熟读历史的。
如果没有这个前提“高阳酒徒”这个词儿可能就会引来误会。
闲聊了几句之后,雷永强扯到了正题,“办公室已经给你安排好,有什么事你找小席就行……上次见过还记得!”
席娟娟是有名的姚林一只,陈启明怎么可能会不记得?
这与陈启明是否好色无关,只要是正常男人对美女都会过目不忘。
随后雷永强带着陈启明,在县政府转了一圈,在这过程之中混了个脸熟。
“李副县长呢?怎么没在县里?”
在陈启明的印象之中,李申个头不高很瘦也不爱说话,烟瘾奇大基本是一根接一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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