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36章 曾经有一份千万的奖金放在我面前(二合一) (第2/3页)
,那么他们最好乖乖送回来,否则的话,在国内很多人哪怕是因为悬赏,但是也不敢明目张胆的,可是如果出镜了.”陈默没有多说。
但是意思已经很明显,一千万足够让很多人动心了,在境内的话,毕竟,很多人还需要收敛一点。
可是如果真的到了境外,这一千万又没有规定只有国人能拿。
而此时此刻,外界早就炸锅了。
特别是舆论方面,过去电诈猖獗的时代,不是没有人搞过悬赏之类的。
但是毕竟,本身不是名人,而且也是非公开的。
哪像是这一次,陈默这种全国知名的大佬公开开出悬赏。
官方媒体发布评论:
《悬赏救人需守住法律底线》,指出:“民间悬赏虽能辅助破案,但需警惕演变为‘赎金交易’。我国法律明确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犯罪分子支付赎金。”
新闻报道上也强调:“目前警方已成立专案组,呼吁民众理性提供线索,避免干扰正常侦查工作。”
同时隐晦提及陈默的悬赏“体现了社会责任感,但方式方法有待商榷”。
相比起官方的谨慎发言,社交平台上,观点就完全撕裂。
首先是微博热搜屠榜:
#陈默悬赏算不算变相赎金#(爆)
#三个家庭在等女儿回家#(热)
#该不该用钱砸出一条生路#(沸)
陈默的千万悬赏就像往滚油里泼了盆冷水,瞬间在舆论场炸开漫天油星子。
反对声浪最猛烈的当属那群西装革履的“正义使者”,键盘敲得比法庭锤还响。
律师大V@法山叔连夜赶出三千字檄文,标题就带着浓重的火药味:《悬赏救人?这是给犯罪集团发年终奖!》。
这位以“普法斗士”自居的网红律师,上来就甩出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的条文截图,阴阳怪气地写道:“陈老板这波操作妙啊!今天他能用一千万买回三个姑娘,明天人贩子就敢绑架三十个坐地起价!法治社会不是《教父》电影,更不是他陈默的私人猎场——当赎金披上‘悬赏’的外衣,就是在给犯罪产业链注入强心剂!”
他特意在评论区置顶了某起绑架案新闻链接——绑匪看完《解救吾先生》后模仿作案,配文“建议陈默下次直接拍《资助人贩子》纪录片”。
经济学圈也不甘示弱。大V@吴教授在财经专栏甩出篇《悬赏经济的恐怖均衡》,满屏都是让人头皮发麻的公式图表:“根据贝克尔犯罪经济学模型,当预期收益(悬赏金额×成功率)>(惩罚成本×被抓概率),将导致犯罪供给曲线右移.简言之,陈默这一千万等于给全国人贩子设定了新的‘业绩KPI’!”
评论区立刻有人怼他:“按您这理论,医院抢救跳楼的该收空气污染费?”
吴教授反手就是拉黑三连。
社评人@赵教授这老头在直播时直接拍桌子:“此风断不可长!今天他陈默能悬赏千万,明天雷布斯是不是要悬赏一个亿?后天马斯克是不是该悬赏火星房产证?”
微博上#悬赏算不算赎金#的话题里更是群魔乱舞:“蛐蛐们上蹿下跳刷屏:“本来帽子叔叔都快破案了,某戏子非得跳出来加戏!”
“三个大活人能凭空消失?怕不是自导自演要冲《回梦2》票房哦~”
有人把陈默P成《蝙蝠侠》里的小丑,配文“哥谭需要这样的混乱”。
某情感大V的“理性分析”更令人发指:“你们细品啊——七个女人刚退圈就出这事,赵莉影急得悬赏百万没水花,陈默立马加码到千万抢风头。要真是心疼粉丝,怎么不直接把这钱捐给打拐基金会?”
一时间,节奏也是被带的飞起,当然,这也是本身陈默的公开巨额悬赏,让事情闹大的必然结果!
不过,和这群人不同的是,同样的也有力挺陈默的人,为陈默的做法叫好的人。
其中以粉丝和年轻的群体为主成为了力挺陈默的一派。
“某些道德标兵可闭嘴吧!等你们家闺女被人拐到境外当血奴的时候,是不是还得先开个皿煮听证会啊?”
“助长犯罪产业链?按这逻辑医院抢救跳楼患者也算鼓励自杀?您这脑回路建议捐给科幻片当道具!”
“破坏法治程序?《刑事诉讼法》第82条: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受法律保护——陈默悬赏就是升级版‘全民扭送’,懂?”
“绑架案黄金72小时已经过了,常规手段找不到人,非常时期就要用非常手段!”
“键盘侠们真双标,如果陈默和赵莉影只是呼吁大家帮忙,什么都不做,那你们估计又会骂他们冷血,作秀,袖手旁观!可是现在人家愿意花钱救人,好嘛,你们又说这样是不是变相交赎金,我就纳闷了,那你让他们怎么办?”
中立派指出:“建议警方直接接管这笔资金作为破案基金,这样既合法又能激励民众参与。”
“笑死,陈默这做法简直像游戏里的土豪玩家氪金买线索。”
“客观来说,陈默这一举动确实很像里大佬的作风,只是以往这类行为通常在暗处进行,而此次却直接公之于众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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