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案情重构 (第1/3页)
凤山红星机械厂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,与此同时,距厂区北部不远的一块闲置土地,被规划为职工福利住房区。一排排红砖墙的二层、三层小楼陆续建起,形成纵横交错的街巷,“红星巷”也因此得名。
转眼半个多世纪过去了,凤山县城撤县设市,红星机械厂兼并搬迁,整个社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红星巷却因种种历史遗留问题,始终未能得以拆迁改造,在咫尺之遥的高楼大厦的包围和映衬下,越发显得像个贫民窟。
走在巷陌中,杜英雄既熟悉又陌生。
四处都是污秽不堪的感觉,空气中飘散着下水道的馊味,当年红红火火的小楼也早已看不出本来面目,墙体上遍布各式各样的野广告,显得尤为斑驳。各种违章搭建,占据着街道两侧,街巷更加狭窄、杂乱。大多数原来的住户都已搬走,剩下的要么上了岁数,要么便是实在买不起房子的,有那么几个人杜英雄虽然叫不出名字,但还是会觉得眼熟,而更多的是一张张外来谋生租住的陌生面孔。
杜英雄本打算先去探望常爷,不过王昆说这会儿常爷应该还在外面做买卖,二人就即刻进入此行正题——通过实地犯罪模拟,尝试找出先前被遗漏的线索。
案发地点是红星巷北街一条南北走向的巷子,犯罪嫌疑人常安住在这条巷子东侧接近巷口的一栋三层筒子楼中,被害人赵小兰租住的房子,则还要往巷子深处走六七十米。
卷宗资料显示:第一作案现场位于常安家南侧十来米远的地方,凶手在这个方位从背后对被害人进行了绞杀,随即将被害人拖行20多米,至北巷口一处马葫芦井边上,挪开井盖,将被害人抛入井下,之后仓皇逃离现场。大体上,凶手的作案情形就是这样,过程并不复杂,持续时间也相对较短,但其中还是有值得深究的地方——凶手“弃尸于井下”的举动,所映射的是怎样一个心理状态?
此时,杜英雄和王昆蹲在巷口的马葫芦井边,再度将井盖挪开,冲井里打量。这是一个取暖井,深度在3米左右,越往下越宽,井下部位是四四方方的,长宽都在两米左右,里面有一些垃圾和污水,墙体上砌着扶手,可以上下攀爬。
“你觉得凶手干吗要把尸体扔到井下?”杜英雄抬头看向远处,目视拖行轨迹问道。
“这有什么可纠结的?”王昆满不在乎地说,“当然是想掩藏尸体呗!”
“也就是说,凶手最终目的是为了尽可能拖延时间,增大警方办案难度,从而降低自身被抓捕的风险,对吗?”杜英雄话锋一转,“这只是正常思维的一个判断,如果从风险评估的角度来看,凶手拖行被害人的过程显然更具风险性,而且巷口处视野开阔,也加大了被目击的风险,更何况,凶手弃尸后并未将井盖挪回原处,根本达不到所谓的掩藏效果。”
“这个嘛……”王昆咂巴了下嘴说,“队里认为,可能当时有人经过把他吓跑了,没来得及盖回井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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