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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7章 媚娘著女诫

    第437章 媚娘著女诫 (第1/3页)

    朝堂上罢黜孔颖的余波尚未平息,来自地方的一场轩然大波,又以更猛烈、更尖锐的方式,将“女官”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。这次风波的中心,是襄阳县丞卢静姝审理的一桩看似平常,却触及了传统伦理核心的婚姻财产案件。

    襄阳城内有一富商早逝,留下年轻寡妻王氏与年幼独子,以及偌大家业。族人欺王氏孤儿寡母,觊觎其家产,以“夫死从子”、“妇人无外事”为由,逼迫王氏交出产业管理权,由族中长辈“代管”。王氏不从,族人便罗织罪名,诬告王氏不守妇道、意图携产改嫁,并将其告到县衙。前任县令碍于宗族势力,拖延不决。卢静姝到任后接手此案,经过细致查访,发现所谓“不守妇道”纯属诬陷,族人“代管”实为侵吞。依据新修订的《永昌律》中关于保护寡妇财产权益、明确“子幼母守”则可由母亲掌管产业的条款,卢静姝顶住压力,判决产业仍由王氏掌管,族人不得干涉,仅需每年从收益中提取部分供养族中老人,以示不忘本。

    判决一出,襄阳哗然。在保守士绅和族老们看来,这简直是颠覆伦常!妇人岂能独立掌管外姓家业?更何况对抗夫家族人?此例一开,夫权、族权何在?他们联名上书州府、乃至御史台,痛斥卢静姝“曲解律法,助长妇人私心,离间骨肉,败坏风俗”,是“以妇人之仁,乱国家之法”。弹劾的奏章中,不仅攻击卢静姝,更将矛头直指允许女子为官、修订“悖逆”律法的朝廷,言辞激烈,称“此风不止,则夫不夫,妻不妻,家不家,国将不国!”

    这股风潮迅速与朝中保守势力合流,形成了新一轮的舆论海啸。这一次,攻击不再仅仅是“牝鸡司晨”的空泛指责,而是具体到了“妇人干政,必将淆乱人伦,破坏家庭,动摇国本”的层面,深深触动了社会上最广泛、最基础的伦理神经。就连一些原本对女官政绩持观望甚至肯定态度的中间派官员,也对此产生了疑虑和动摇。毕竟,治国平天下,根基在于齐家。如果女子的角色定位发生根本改变,家庭秩序乃至整个社会结构是否会随之崩塌?这种深层次的恐惧,比单纯的利益之争更具煽动性。

    面对这直指根基的攻讦,武则天陷入了沉思。她知道,单靠权力压制,可以罢黜一个孔颖,可以驳回一堆弹章,却无法消除人们心中的疑虑,更无法赢得广泛的社会认同。尤其是涉及到家庭伦理、夫妻人伦这个层面,简单的对抗反而可能激起更强烈的反弹。她需要一种新的武器,一种既能回应质疑、又能重新定义女性价值、引导社会观念的思想武器。

    她想起了数百年前,东汉才女班昭所著的《女诫》。那本书,她自幼便读过,也曾奉为圭臬。然而,随着她一步步走上权力的巅峰,再回顾那七篇教导女子卑弱、顺从、专一、曲从的训诫,只觉得字字句句,都像是为她量身打造的枷锁。班昭的《女诫》,固然有其时代背景下的“智慧”,教导女子如何在男权社会中更好地生存,但其核心,是让女子自我约束、自我矮化,以换取家庭内部的和谐与认可。这显然不是她武则天想要的,也不是她希望天下女子效仿的。

    “班昭作《女诫》,是为了让女子明理守礼,安分守己,以全妇德。”武则天在贞观殿中,对侍立一旁的上官婉儿和李瑾说道,语气平静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,“其心可悯,其情可原。然时移世易,当今之世,岂能与东汉同日而语?我大周四海升平,国力日盛,正需野无遗贤,人尽其才。女子之中,岂无英才?拘于闺阁,困于庖厨,非但其人可惜,亦是国家之失。”

    她站起身,走到窗边,望着庭院中初绽的寒梅,缓缓道:“卫道士们攻击女子为官,坏乱人伦纲常。那好,朕便告诉他们,什么是真正的妇德,什么是新时代女子应守之‘诫’!班昭的《女诫》,教女子如何做一个好女儿、好妻子、好母亲,这是‘私德’。朕要作的《女诫》,不仅要教女子修身齐家,更要教她们明理爱国,才德兼修,在力所能及之处,有益于家国天下!此乃‘公德’!”

    李瑾心中一动,隐隐明白了母后的意图。这是要以子之矛,攻子之盾。用“女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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