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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7章 媚娘著女诫

    第437章 媚娘著女诫 (第2/3页)

”这个传统的形式,注入全新的、符合武则天政治需要和时代精神的内涵,从而在思想层面争夺话语权,为女子走出闺阁、参与社会提供理论依据和道德合法性。

    “母后之意,是要重著《女诫》,以正视听?”

    “不错。”武则天转过身,目光锐利,“他们不是口口声声圣人经典、女德女训吗?朕便与他们论一论,这‘德’与‘训’,究竟该如何解!婉儿,备纸墨。朕要亲自起草。”

    接下来的日子里,武则天在处理繁重政务之余,将大量心血倾注在这部新的《女诫》上。她召来了崔清韵、苏琬等已在朝为官且有文名的女子,也咨询了一些她信任的、思想较为开明的儒臣,反复商讨,字斟句酌。她要写的,不是一部简单的训诫条文,而是一份纲领性的文献,既要承接传统伦理中合理的部分,又要大胆突破,树立新的典范。

    永昌六年春,由当朝天后武则天亲著并作序的《大周女诫》(为示区别,亦被称为《武后女诫》或《新女诫》)正式颁行天下。此书并非秘密下发,而是由朝廷明诏颁布,要求各州县学宫、书院宣讲,并鼓励士绅之家传阅。其开篇序言,武则天便以不容置疑的口吻,定下了全书的基调:

    “朕闻之,坤厚载物,德合无疆。 女子之性,柔顺贞静,固其本然。然柔顺非怯弱,贞静非无知。古之贤女,有断机劝学之孟母,有代父从军之木兰,有续成汉史之班姬,有谏君安民之长孙皇后……皆以其才识德慧,光耀青史,裨益家国。是知女子之德,非独在深闺绣户之间,更在明理达用、佐君成治之中。 今大周开明,四海晏然,正宜宏敷教化,启迪坤慧,使天下女子,皆知礼明义,才德并修。内则相夫教子,敦睦亲族;外则通晓事务,有益于公。岂可固于陈规,自弃其才,使明珠暗投,良材湮没?”

    这篇序言,首先肯定了传统对女子“柔顺贞静”的要求,将其视为“本然”,避免了与主流价值观的彻底决裂。但紧接着,话锋一转,引用历史上那些并非纯粹以“顺从”著称,而是以才智、勇气、贡献留名的女性典范,巧妙地将“女德”的内涵从狭义的“三从四德”,扩展到了“才识德慧”、“有益家国”的层面。最后点明主旨:在当今开明盛世,应当启迪女子智慧,让她们“通晓事务,有益于公”,将个人才能与国家需要结合起来。

    《大周女诫》正文共分七篇,形式上借鉴了班昭《女诫》的框架,但内容却有了根本性的革新:

    第一篇:立德。 强调女子首重品德修养,但将“德”的内涵扩大,不仅包括传统的孝、贞、顺,更强调“明理、正直、仁恕、勤俭”。提出“德者,才之帅也;才者,德之资也。 无才之德近乎愚,无德之才足为害。” 首次在正统训诫文中,明确将“才”提到了与“德”相辅相成、不可或缺的地位。

    第二篇:修身。 主张女子应注重仪容、言谈、举止,但反对过度矫饰和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的谬论。鼓励女子读书明理,“通诗书,晓文史,知古今之变,明兴衰之理”,认为这才是真正的“修身”,而非仅局限于女红刺绣。

    第三篇:孝亲。 强调孝敬父母、舅姑乃人伦根本,但同时也指出“父慈子孝,君明臣忠,其理一也”,暗示家庭关系也应遵循一定的对等和情理,而非单方面的绝对服从。

    第四篇:相夫。 这部分保留了传统“相夫”的内容,但赋予了新意。提出“相夫”不仅是操持家务,更在于“谏诤辅佐,使其向善远佞,勤于王事”。引用长孙皇后劝谏唐太宗的例子,说明贤内助对丈夫事业和国家的重要性。并指出,若夫主不肖,为妻者亦当“以理规劝,不可盲从”,甚至“有义则合,无义则去”,隐含了对女子在婚姻中一定自主权的认可。

    第五篇:教子。 强调母亲教育子女的责任重大,应“自幼教以诗书礼仪,导以仁义廉耻,使知忠君爱国之道”。特别指出“生女亦当教之,使其明理自立,不逊男儿”,公开倡导女子教育。

    第六篇:睦族。 讲如何与家族亲戚和睦相处,强调宽容、忍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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