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38章 风气渐开化 (第1/3页)
《大周女诫》的颁行,如同在沉寂千年的潭水中投入了一颗巨石,其引发的思想涟漪,从朝堂蔓延至士林,从通都大邑扩散到偏远乡野。激烈的争论持续了数月,唾骂者有之,攻讦者有之,但与此同时,一种缓慢而确实的变化,也如同初春的冻土之下悄然涌动的暖流,开始在帝国社会的肌理中渗透、扩散。武媚娘以无上权力推动的这场变革,在经历了最初的阵痛与对抗后,开始显现出它超越政治宣言的实际影响力,一点点地撬动着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与风气。
最显著的变化,首先体现在对女子教育的态度上。
以往,官宦世家、书香门第让女儿读书识字,多半是为了“明理”,以便更好地相夫教子、管理内宅,所学无非是《女诫》、《列女传》及些许诗词,且往往深锁闺阁,不为人知。富商巨贾之家,或许会教女儿算账管家,但那也是实用技能,与“才学”无关。至于平民百姓,女子识字者更是凤毛麟角。
然而,随着女科取士成为现实,数位女官在朝在地方展现出不凡的才干,尤其是天后亲著《新女诫》公开倡导“才德并修”、“生女亦当教之”,一种新的风尚开始在一些开明家庭中悄然兴起。
在洛阳、长安,一些思想较为开放的士大夫家庭,开始延请西席,不仅教儿子,也开始系统地教女儿诵读经史,学习诗赋,甚至探讨时务。虽然仍以“陶冶性情”、“知书达理”为名,但学习的范围和深度已远超以往。江南富庶之地,如扬州、苏州,一些大族甚至为族中女子开办了小型家塾,除了传统女红,也教授诗文、算学、律法基础。商贾之家更是务实,眼见裴文君等女官凭借算学、经济之能立足,也开始注重培养女儿的理账、经营能力,认为“女子有才,亦能光耀门楣,或可觅得佳婿,或可辅佐家业”。
民间私塾,也出现了微妙的变化。虽然绝大多数私塾依然拒收女童,但在一些风气较为开放的城市,开始有极少数塾师,在招收男童的同时,也默许附近家境尚可、且父母开明的女童旁听,或在家中另设“女席”,用屏风隔开授课。教材也不仅限于《千字文》、《百家姓》,偶尔也会讲解《新女诫》中的篇章,或挑选《诗经》、《楚辞》中较为“雅正”的篇目。
这股风气甚至影响到了宫廷。武则天以身作则,不仅要求公主、郡主们读书习文,还定期召集有才学的命妇、女官入宫,举办“内廷文会”,谈论诗书,议论古今,有时甚至涉及经国治道。上官婉儿自然是其中的核心人物,她的才华和权势,本身就成为许多贵族女子艳羡和效仿的对象。公主、郡主们也不再仅仅满足于学习女则、音律、绘画,开始对史书、政论产生兴趣。太平公主李令月,本就聪慧活泼,受此风气影响,更是常常缠着兄长李瑾和母后询问朝政,对女官事务表现出极大热情。
其次,是女性参与社会活动与公共事务的空间,有了些许拓宽。
虽然“男女有别”、“内外之分”的大防依然森严,但在一些特定领域和场合,无形的壁垒开始出现缝隙。最明显的是在经济领域。随着《永昌律》中保护女性财产权(尤其是寡妇和未婚女子)条款的逐步推行,以及女官示范效应,女性独立经营产业、处置财产的情况比以前增多。不仅限于传统的纺织、刺绣、饮食等行业,一些有胆识、有资本的女性,开始涉足商贸、客栈、货栈乃至小额信贷。官府在办理相关契约、税赋时,虽然仍不免有异样眼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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