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梁山新主 第十章 蓟州夜雨,心火暗燃 (第1/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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蓟州城,三更,雨。
雨水顺着“杨记刽子手铺”的瓦檐淌下来,在青石板上敲出连绵的碎响。铺子后院里,杨雄独坐在堂屋里,面前摆着一坛开封的酒,却一口没喝。
他盯着自己那双骨节粗大的手——这双手砍过十七颗人头,从无失手。蓟州人都说“病关索”手法利落,死囚都不觉疼。可没人知道,每次行刑前夜,他都会梦见那些头颅睁眼看他。
里屋传来窸窣声,是他妻子潘巧云在翻身。
杨雄眼神暗了暗。这段婚姻像一袭华美的袍子,外人看来光鲜——刽子手娶了已故王押司的遗孀,虽说是填房,但潘巧云年轻貌美,知书达理,任谁都说他杨雄走了大运。
只有他自己知道,这袍子里面爬满了虱子。
潘巧云嫁他,是因前夫病死后家道中落,需要个依靠。他娶潘巧云,是因三十多岁的光棍汉,终究敌不过世人的眼光和深夜的冷榻。两人客气得像客栈里偶遇的客人,睡在一张床上,中间却隔着条无形的河。
有时杨雄半夜醒来,看着枕边人熟睡的侧脸,会生出一种荒诞的冲动——想伸手摸摸她的脸颊,想知道那肌肤是不是真像看上去那么凉。但他从未伸手。
他怕的不是拒绝,是怕一旦伸手,就连这点表面的平静都维持不住。
窗外雨声渐急。
杨雄终于端起碗,一饮而尽。酒很劣,烧喉咙,正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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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时刻,蓟州城南的破庙里。
石秀蜷在供桌下,听着庙外风雨,牙齿咬得咯咯响。
他又梦见了那个黄昏,七岁,娘病死在炕上,爹抱着他哭:“三郎,爹对不住你……”第二天爹就不见了,留下三个铜板和一句“去投奔你叔”。
叔不要他。八岁的石秀在街头流浪了三个月,偷过馒头,抢过狗食,最后被一个老屠夫捡回去,教他杀猪。老屠夫酒后常说:“石秀啊,你这人命硬,克亲。”
石秀信了。所以他拼了命地对人好,对谁都掏心窝子——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命不硬,证明自己值得被留下。
直到三天前,他在肉铺门口救了被泼皮纠缠的潘巧云。
杨雄赶来时,石秀正按着一个泼皮往臭水沟里塞。雨后的夕阳照在石秀脸上,那是一种混合着凶狠与天真的神情,像条护食的野狗。
杨雄看着这个浑身污浊却眼神清亮的年轻人,忽然想起二十年前的自己——也是这般不要命,也是这般渴望被谁看见。
“小兄弟,多谢。”杨雄递过一块碎银子。
石秀没接,抹了把脸上的泥水:“举手之劳。您是……杨刽子手?”
“正是。”
“我叫石秀,排行老三,人都叫我拼命三郎。”石秀咧嘴笑,露出一口白牙,“杨大哥,您铺子缺人手不?我会杀猪,也会打架,能扛事,吃得少。”
杨雄愣住了。他见过太多人对他这刽子手职业避之不及,这少年却主动贴上来。
“你不怕我?”
“怕啥?”石秀眼神坦荡,“您是官府正经差事,比那些欺男霸女的强多了。”
就这一句话,杨雄心里某个角落松动了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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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还在下,破庙的门吱呀一声开了。
石秀警觉地握紧怀里的剔骨刀,却见进来的是个瘦小身影——蓑衣斗笠,看不清面目,但脚步轻盈得诡异,踩在积水里竟没什么声响。
“时迁?”石秀松口气,“大半夜的,你来这破庙作甚?”
来人摘下斗笠,露出一张精瘦的脸,眼睛贼亮,正是鼓上蚤时迁。他抖了抖蓑衣上的水,一屁股坐在石秀旁边:“躲债呗。你石三郎不也在这儿窝着?”
石秀苦笑:“杨大哥让我去他铺子住,我没好意思。”
“傻!”时迁从怀里摸出个油纸包,里面是半只烧鸡,“那杨雄是真心待你。蓟州城里谁不知道,他老婆跟他不是一条心,他自个儿又是个闷葫芦,憋得慌。你这实心眼儿的撞上去,他可不当宝贝似的?”
石秀撕了条鸡腿,闷声问:“时大哥,你说……我这种人,真配跟杨大哥称兄道弟吗?”
时迁啃鸡骨头的动作顿了顿。
这话戳到他心窝子了。
时迁这辈子最得意的就是一身轻功,飞檐走壁如履平地,开封府的大牢他都逛过三回。可江湖上提起他,永远是“偷儿”“贼骨头”。那些好汉们喝酒吃肉时,他只能在房梁上看着。
他也想堂堂正正坐在聚义厅里,被人叫一声“时迁兄弟”。
“配不配,不是旁人说了算。”时迁把鸡骨头扔出庙门,声音有点哑,“石秀,我比你大几岁,见过的人多。这世道,真把你当兄弟的,一只手数得过来。杨雄算一个,你得惜福。”
石秀低头啃鸡腿,油渍混着雨水,吃进嘴里咸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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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雄家的门,是在四更天被敲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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