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八章 三权分立 光义思战 (第2/3页)
是有利于中央集权的。
可若想着靠这一层,来加强中央集权,不出三十年,大宋的国力会日益孱弱。
地方各州就宛若每块砖石,众多砖石紧密联合在一起,才造就了大宋社稷的基石。
各块砖石一旦出现裂缝,基石崩裂基本就已进入倒计时中。
赵德秀的话,让赵匡胤陷入了深思。
思虑一番后,赵匡胤问道:
“若不分散事权,知州虽是文臣,无法举兵谋逆。
然专权之下,若一地知州为野心之辈拉拢,亦难免会成大患。”
“这一隐忧,你该如何解决?”
在赵德秀的步步阐述下,赵匡胤已渐渐将他当做可一同探讨新政的人。
凡有所否,否完后就要提出中肯建议,不然就是在清谈狂议。
在赵匡胤的疑问下,赵德秀询问道:
“父皇,儿臣可动笔乎?”
见赵德秀都想动上笔,写上心中想法了,赵匡胤笑了笑;
“尽管用就是。”
说着赵德秀便从案上的笔筒中取出一支毛笔,不料还未动笔,赵匡胤就阻止道:
“议政,自当用朱笔。”
案上朱笔,唯有一支,就是方才赵匡胤批阅奏本时所用。
得到了赵匡胤的准许后,赵德秀便拿起那根朱笔,摊开一张空白的帛书,认真的写下了两个大字:
“分权!”
望着赤红的这两个字,赵匡胤的手指轻敲起书案。
“你具体说说。”
自古以来,中国就有着“分权”的政治智慧。
然每一个时代,分权的具体方式都有所不同,赵匡胤想听听赵德秀的具体看法。
“父皇所顾忌者,无非知州手中权力过重,故想派通判平分事权。
然平分事权一举,却会致使州政紊乱,遗祸甚远。
为两全其美计,儿臣认为平权不如分权。
一州要务,无非主要分为三个方面:
一为军政,二为民政,三为司法。
三权当分立,互不归属,皆直接听命于朝廷。
如此一来,地方再难形成割据之势,而三权各有主责者,亦不容易致使州政紊乱。”
三权分立?
这一分权思想,对赵匡胤来说并不陌生。
隋唐时期的中央三省制,便是在这一政治思想下产生。
而中央三省的分立制度,是大大减轻了相权威胁皇权的可能。
中央相权既能一分为三,地方缘何不能?
赵匡胤手指敲击书案的速度越发快了些。
见赵匡胤有所意动,赵德秀连继续说道:
“在儿臣看来,各州日后可主要分为三部:
一为转运司,负责民政,以文臣充任。
二为提刑司,负责司法兼监察之务,以文臣充任。
三为安抚司,负责军政,边境以良将充任,内境皆可。”
“今我军在伏牛山大胜,潞州境内,多有惮我军声威者。
借此声威,这一构想可先在潞州施行,以观后效。”
赵德秀口中所说的三司,是历史上宋朝本就会设立的地方机构。
只不过这三司,在当下还并未正式设立,因这三司实际上是属于“路”这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域。
而当下并未有“路”这一行政概念的存在。
遍观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史,在地方实行三权分立,是有效避免地方割据的主要方式。
可惜历史上当这三司部门出现后,大宋已在冗官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。
那时三司部门的设立,除去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外,还进一步加重了大宋的冗官。
好在目前大宋初建,一切都来的及,大宋可以避免走许多弯路。
在赵德秀心中,在州级设立三司部门并不是目的。
随着各地民生的发展,原来的“道”级行政区域已不再适用,一种更有利于中央集权的高级地方行政区域概念,是必须要应运而生的。
“行省!”
然实践出真知,先在潞州进行试点是最稳妥的方式。
在认真思忖完赵德秀的提议后,赵匡胤放下了敲击书案的手指。
“你所提议,并非不行。
然需多多商榷。”
赵匡胤的顾虑,是有道理的。
毕竟若这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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